热线电话:0579-85563909
欢迎来到义乌创业创新园企服务网!

义乌人才购房政策调整:不再要求在义缴社保满两年

来源:凤凰网房产  时间:2020-11-06 13:45:42  作者:  浏览量:0

620日,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义乌市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其中提到,取消本市户籍要求、调整在义乌工作(社保缴纳)满2年以上要求及调整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要求。具体来看,《办法》称,取消在义乌工作满2年要求在义乌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2年以上的规定。其中申报时连续社保缴纳时间已满2年的,承诺享受政策后继续在义乌工作5年及以上;社保缴纳时间未满2年的,承诺服务年限=7-已服务本市用人单位年限。另外,取消人才购房补助政策兑现时所购住房办理按揭抵押的,首付款(含优惠款)不少于购房总价的50%”的规定,但优惠款须全额用于首付。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义乌此类政策,实际上也说明在人才购房政策方面,存在放松和微调的做法。事实上,此前415日,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发布的《关于调整完善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政策的通知》,也明确了对人才购房政策的优化。因此类似政策都体现了一点,即今年不光在人才购房方面会有各类政策鼓励,同时对于既有的人才购房政策,也会给予优化。类似政策对于进一步引导人才进入、降低人才购房成本等有积极的作用。这对于当地楼市的成交活跃也有积极的作用,当然也需要防范相关城市房价炒作的风险。

 


相关推荐

陆港电商小镇(一期)项目按照“特色明显、产业链完整、服务功能健全”的总体思路进行规划,围绕以“互联网+商务”产业促发展为目标,以“创新、创业、创客”行动为支撑,... 更多+

园区服务
推荐内容
客户服务热线
0579-85563909
周一至周六8:00-18:00

关注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

Copyright © 2018-2024 义乌创业创新园企服务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11000002000001号 浙ICP备19048148号-2
未经义乌创业创新园企服务网,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资讯信息与其他信息及作品。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雪峰西路968号7号楼4楼 客服电话:0579-85563909 QQ:36563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