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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2020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0-11-06 13:40:04  作者:  浏览量:0

为适应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满足我区卫生健康系统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西青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须于报考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含毕业2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其中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114日至2002114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以计划表为准;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外国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条件;
      7)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天津市户籍,需在报名之日前具备)。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西青区2020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201026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西青人才网(www.xqrc.com.cn)、天津市西青医院官网(www.tjsxqyy.com)查询。
      三、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01149:0011817:00
      缴费时间:20201149:001110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011129:00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0114日至1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307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公共考试科目或专业考试科目,公共考试科目分别为《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综合知识(财会类)》、《综合知识(计算机类)》,专业考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相关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医学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011199:0011229:00
      笔试时间:20201122(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2012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家庭户口的考生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考生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户口存放单位或派出所盖章)和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
      5.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6.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学校盖章)(已经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已签约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7.社会人员需携带: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人事档案存放地开具同意报考证明,非存档证明,未开证明的到资格复审现场填写保证书);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原件审阅后退回)。
      资格复审时间:2020122日(星期三)至124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华道30号增1)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西青人才网、天津市西青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备案与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办理聘用手续及备案。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九、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请考生积极配合考试过程中有关防疫工作安排,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西青人才网、天津市西青医院官网发布的公告。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名及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
      考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22-27943295                 
      监督电话:022-27919076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1《医学综合知识》考试大纲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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