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为规范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小微企业园审核认定和绩效评价试点等工作的通知》(浙中小企业办〔2019〕8号)要求,按照小微企业园认定条件,经园区信息填报,县(市、区)、市、省三级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逐级审核,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杭州市钱江奔腾科技园等95个通过审核认定的小微企业园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1)。
各市、县(市、区)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综合协调、指导管理和扶持服务。一是要加强规范化管理,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落实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措施,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二是要做好数据统计报送工作,明确由专人负责,指导督促小微企业园运营管理机构及时通过系统报送运行数据,更新有关信息。三是要实施政策激励、服务聚焦,财政激励政策优先向星级小微企业园倾斜,服务券、创新券等优先向审核认定的小微企业园发放。
附件:1.第四批审核认定小微企业园名单
2.已审核认定小微企业园分县市区统计表
浙江省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代章)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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